前柔佛巴鲁市长不承认受贿
新佛巴鲁:前新佛巴鲁市长拿督阿迪布·阿扎里·达乌德在开庭法庭上对12项索取和收受贿赂的指控表示不认罪,涉案金额达150万令吉。
这名64岁的男子被控收受贿赂,作为帮助承包商获得市议会批准项目的诱因。
昨天,在塞申斯法官西蒂·诺莱达·苏莱曼向他宣读指控后,阿迪布要求接受审判。
根据指控书,阿迪布在担任新山市长期间,涉嫌从一名中间人那里收取1万至25万令吉的款项,以帮助承包商获得新山市议会辖区的项目。
据称,这些罪行是在2020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6日期间在拉金的Jalan Serama 7进行的。
据称,这些钱是被告收到的一种引诱,而被告反过来又涉嫌帮助获得了污水管道更换、树木修剪、污水管道维护、景观维护以及Sungai Segget一家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维护合同。
Adib是根据《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》第16(a)(B)条文被起诉的,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,并处以1万令吉或贿赂金额5倍的罚款,以较高者为准。
该案由反贪会副检察官Natrah Fareha Rahmat和Nur Zahida Muhammad Rozi起诉,而Adib由律师Azrul Zulkifli Stork代表。
在诉讼过程中,Natrah Fareha要求保释金为30万令吉,并有一名担保人,同时要求Adib将护照交给法庭。
还建议他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向反贪会办公室报告,并且不与案件的任何证人接触。
为了减轻罪行,Azrul要求较低的保释金,因为被告现在靠每月7,000令吉的退休金生活,没有其他收入来源。
法院随后将保释金定为12万令吉,并在周日和周二分别支付6万令吉和6万令吉的两笔保证金,以及附加条款。
法院还将7月3日定为审理日期。Adib后来保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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